人民连自娱自乐的权力也没有了。 |
芙蓉姐姐是民众取得话语权后的不适应症候。
封杀芙蓉姐姐不是因为她亵渎了广大网民的精神和情感,如果这是理由的话,首先应该封杀的是搜狐新浪一类门户,看看上面有多少黄色或准黄色内容吧。
13.5亿人口的中国连个芙蓉姐姐也容不下了,可笑。 |
17人点击 | 多米诺排骨 发表于 2005-0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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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很理性的, |
而且我坚信大家谁都不可以改变谁,只有适应才是唯一的选择,如果事实证明不能适应,那就要果断分开,否则就是彼此消耗,说大了是亵渎生命呀! |
28人点击 | 阿丙 发表于 2005-0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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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类文明的亵渎! |
组织及批准该活动的人脑子进水了吧![em0-16][em0-21] |
17人点击 | 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5-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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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提醒,下次注意。 |
呵呵,转贴时没觉得图片有何特别。看见你的提醒,突然感觉两张图片具有诽谤性的、侮辱性的、低俗的、猥亵的、亵渎性的、有色情倾向的、威胁性的、恐怖的、侵犯隐私的某一项,又像是全部的恶劣性。
我将向yahoo提出抗议[em0-15] |
13人点击 | jackzyy 发表于 2005-0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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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言论自由的理解比较片面—— |
即使是自由主义理论也认为要法律体系控制言论的手段之一,“法律对于诽谤、亵渎、无礼和战时煽动叛乱的行为进行规范。” |
51人点击 | 多米诺排骨 发表于 2005-0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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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超女五强 |
... 厚颜无耻+亵渎音乐的 ... |
131人点击 | 阿志 发表于 2005-0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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