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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有710项符合“iamwhatami”的查询结果,以下是第341-360项 (搜索用时 0.011 秒)
真的有道理吗
ZF的作用是啥?
316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Titanic沉没前
人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没有足够的救生艇,并尽快让老人,妇女和儿童上救生艇。 而不是先站在救生艇上的人对上不去的说,上船前你怎么不抢好救生艇仓位
422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抱歉,在前面的相权中
我把人行步道和自行车道看成是一个整体了 如果这部分再拆分开 同样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您觉得应该选哪?
119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没车,反对
(无内容)
144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您有车位吗
自主产权的?
105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可以
我就没买
118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另外说一下我最近的观察
现在我们小区内的很多人行步道上已经停了有几十辆车
146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已经没有富裕车位的条件下 只能选择: 要么停路边机动车道内, 要么停人行步道, 大家选选呗
590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8
可以立体的增加
[em0-4][em0-4]
141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7
我只是一个简单粗略的建议
如果增容,怎么增,在哪增容,这都是要仔细讨论并争取业主认可,可不能像树桩子这样,就直接下手先 现在的物业应该没有权利这么做,需要业委会
256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7
新加坡和我们有一些不同
人家没有汽车工业 如果真心希望遏制汽车发展,北京地区可以先从北京现代,北京汽车,北京戴克,北汽福田。。。这几个开始下手
132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7
这也是业委会成立受到百般阻挠
原因之一
204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7
你说的和我的建议没有冲突,我说的只针对观里的这个请况
新加坡这个可以借鉴全国推广
209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7
如果在做这些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工程或项目前能公布出来讨论一下
或者至少有个能让人看见的公示?
131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6
应该在附近不影响他人的地方栓一下
万一受惊吓跑丢了或者出事故咋办
116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6
树桩子这个行为
(无内容)
609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6
但是后来者也有很大风险
因为现在物业只是代为行使业主权力
191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6
也可以是标价
但是后来者可以抢先去交,或者一下签20年租赁合同
130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6
那咱们达成共识了
[em0-4]
125人点击 | iamwhatami 发表于 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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