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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有8407项符合“black_cat”的查询结果,以下是第541-560项 (搜索用时 0.048 秒)
是啊!哪部法律哪个条文没有不同的声音?
计划生育条例有多少人反对?不是一直在执行么? 一项政策或法律总是有人赞同有人反对。(例如刑法中取消死刑)
232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不必担心,这条解释对性别比影响大。
1.现在剩女(剩男)不少。条件好不怕找不到配偶。条件不好,没有此司法解释可能也找不到另一半。 2.女人可以外嫁西方,男人可以娶越南印度的女人。
198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你认为所有离婚的夫妻都一定是一方或者双方有错(婚外性)么?
性格不和离婚怎么处理?一方意外亡故怎么处理(例如某人倾一生积蓄给儿子买了房子结婚,房子也登记在儿子名下,突然意外亡故)?
477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生儿子的女人赞成,这说明和法律条文本身无关。
父母出钱给女儿买房子,一旦离婚,房产也给归女儿,有问题么?你男的希望离婚的男的人也分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的一半么?
289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再简单一点儿,婆婆赞成丈母娘反对!
和法律本身无关,和自身立场有关。新解释还算公正。
825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女人也有很多支持!
她生儿子就会支持。总的来说,新解释解决不少过去的财产纠纷中的难题,是进步!
207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反对者本身就矛盾。
相伴一生到老,婚前财产公证不公证结果都一样。 反之,中途分手(离婚或者一方早逝),婚前的财产公证很有必要,避免分割财产的麻烦。 所以,婚前财产公证本来就是一件合理的好事,只是目前中国的大多数人,尤其是女方父母在观念上不能接受。
471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小孩跟着女方姓就平等了?那西方女人婚后都要跟着老公姓岂不是连中国..
(无内容)
483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反过来呢?性别换一下,小王是女的,小方是男的,其他不变,继续演绎..
(无内容)
420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婚外情的时候确实是这样的。。。
婚内,财产是共同的,男人花自己的钱就是花女人的钱;女人让男人为自己花钱就是在花自己的钱。
1018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现阶段,剩女比剩男更艰难
(无内容)
191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要星星、要月亮,不给就别结婚。
(无内容)
218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空得越多越Happy!
(无内容)
140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婚前财产公证,丈母娘不同意
不如法律一刀切省事,不离婚就不会纠纷
257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婚前财产公证,丈母娘同意
(无内容)
341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如果担忧的子女辛苦,变通的方法,房产挂在自己名下。
(无内容)
165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最好就是让孩子自己攒钱买房,父母不管有钱没钱,都别出钱
西方社会就这样!
537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讨论者怎么扯到女大学生就业,夫妻帮扶上去了?
讨论的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如果离婚,房子的归属。
304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婚姻法是针对私有人的,并非只针对女人。
丈母娘出钱婚前买房子,如果将来离婚,那同样房子和男的无关。
133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新婚姻法体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苗条。
没有特别针对男方女方。婚前谁出钱买房,房子就属于谁的。不以房产证名字为转移,避免了离婚时对房产分割的纠缠。体现了法律的进步。
282人点击 |
Black_cat
发表于
201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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